2010年将是国产动画片的春天,《铠甲勇士之帝皇侠》、《喜羊羊与灰太狼之虎虎生威》将先后登上大银幕。但这个春天里,百花齐放,但闻着却不都是花的味道。是因为两部片子里都有明显的模仿痕迹,这似乎也是国产动画片的通病。借鉴先进经验无可厚非,但是借也要借得有水平,简单拷贝只能越借越低级。 喜羊羊与蓝精灵 上世纪九十年代,美国的动画片《蓝精灵》风靡大江南北,需要声明的是美国也是玩的“舶来品”。《蓝精灵》是比利时人琢磨出来的,美国人买的版权。蓝爸爸、蓝妹妹、聪聪、健健和反一号格格巫、反二号阿滋猫之间的斗争让一票观众看得津津有味。当时正在忙于搞《泰坦尼克号》的卡梅隆导演也深受影响,立志把蓝色种族的故事发扬光大,所以我们看到了“蓝精灵”的成人版——《阿凡达》。现在火得一塌糊涂的《喜羊羊与灰太狼》成功地“copy”了这个故事的大框架,把爱搞发明的蓝爸爸变成羊村村长,把蓝妹妹变成美羊羊,把健健变成沸羊羊,把格格巫变成灰太狼,加进点中国元素,这事就齐了。说羊和狼的故事是抄袭《蓝精灵》似乎证据也不足,因为古人早已把辩护词写好了:“天下文章一大抄,看你会抄不会抄”。客观地说,《喜羊羊》属于改编得比较成功的,虽然故事框架雷同,但是造型基本上是原创,而且故事编得还比较吸引人,至少在内地范围属于青出于蓝的级别,受到了广泛认可,在市场上更是取得了极大的成功。 铠甲勇士与奥特曼 特摄片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日本大为流行的东西,简单来说就是活用“放大镜”,把一米七的人拍成十米七,高楼大厦、铁路公路全用泡沫塑料。可能是因为日本人有危机感,老觉得自己住的地方不安全,外星人、怪兽要攻击地球,必先征服日本,所以日本要拯救国家和世界。在这种根深蒂固的观念指导下,《恐龙特急克赛号》、《奥特曼》等一批特摄片不停地涌现。剧情虽简单得有点可笑,但是科幻的大背景还是迷糊了不少小孩,比如周星星先生。小时候幼小心灵就受了咸蛋超人的震撼(奥特曼的眼睛就像半只咸鸭蛋,所以港人同胞给他们起了个很相似的名字),甚至长大后在他的电影《破坏之王》里还加进了这个内容,还真的让老搭档吴孟达把半个咸鸭蛋糊眼上扮超人,也算是圆了儿时梦。现在想看特摄片,不必漂洋过海了,咱们自己也能干这事了,比如像《铠甲勇士》,宇宙的黑暗大帝要破坏古中国的文明,所以五个以五行命名的勇士就出来拯救可怜的地球。不过特摄片在日本也不是时尚的东西了,与国际接轨也不能什么都拿来主义。跟喜羊羊比,《铠甲勇士》就抄得不那么聪明,就像山寨手机,模仿也得找iphone、N97这种热卖的,模仿8210这种古董,不是找赔钱吗。 大嘴巴嘟嘟与蜡笔小新 央视少儿频道去年推出了一部反映都市少年儿童生活的《大嘴巴嘟嘟》,一播出就招来板砖无数,因为被《蜡笔小新》培养长大的粉丝很愤怒地发现,无论人物形象、故事情节、配音风格,二者几乎如出一辙,连小新爱扭屁股的细节央视也照搬不误,所以有网友拿凯歌导演的话说事:“人不能无耻到这个地步”。但凭良心说,大嘴巴嘟嘟其实更像一休,除了没穿僧衣。祸不单行的是,央视又推出了一部《心灵之窗》,又被人发现是抄日本的《秒速五厘米》。一时间让央视少儿频道成了重灾区。还好他们没弄出国产版《机器猫》、《圣斗士星矢》、《变形金刚》,如果有,估计日本人、美国人就该急了,毕竟人家还指望这东西挣钱呢。有网友对《大嘴巴嘟嘟》的评价是:掩耳盗铃、赔了夫人又折兵。国家级电视台闹出这种事,实在让人尴尬。动漫大道认为:抄是可以的,原因很简单,国家对动漫知识产权的保护还不完善,国家对版权的重视应该从法制层面予以支持,只有不断的健全现有的版权保护机制,并且切实的贯彻,积极打击盗版侵权,才能重燃国内知识版权者的信心! 现在的法律不健全导致经济重罚、重赔和刑事处罚难以到位,知识产权保护执行力度较弱。动漫大道认为,成熟的动漫产业链应当加一个重要的环节,即知识产权法的保护,具体到我国,除了要完善立法、加强执法和惩处力度、增强动漫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等传统方式外,更为关键的是在学理上承认动漫角色商品化权存在,并在此基础上构建法律体系,才能最大范围地保护动漫产业的发展。“作品的商品化权,它最重要的积极作用就是可能会把人物的形象、情节、性格引入保护范围,大大加强动漫的知识产权保护,这是著作权、商标权以及专利权这三种权利每一种权利的保护方法都没有办法涵盖的。所以讲,在法律还没完善前大家还是尽情的抄吧,抄袭的没有技术含量都没关系,当然在相应的法律法规出台后就不要抄了,因为再抄必定会得到法律的惩罚。 |